会议制度

北京市写作学会会议制度


为规范本会各级各类会议,根据本会章程特制订本学会会议制度。     

本会常规会议有:理事会会议、常务理事会会议(会长办公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秘书处办公会议)、学术年会。    

一、协会主要会议相关规定    

1、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秘书处负责组织,学会所有理事参加。原则上为每年召开一次,时间为12月底或1月初。

主要内容为:听取学会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讨论、研究次年工作计划;研究通过其他重大事项。理事会会议可根据需要由会长临时召集。  

2、常务理事会会议:由协会会长召集,秘书处负责组织,学会全体常务理事参加。原则上每年召开二次,年中和年底各召开一次,年底的常务理事会会议可与理事会合并召开。会议内容为:听取学会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汇报,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审议包括副秘书长及各专委会负责人任免、会员吸收除名、内部管理制度修订等工作,审议协会其他重大事项。

3、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牵头,秘书处负责组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专项工作负责人参加。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研究、讨论学会重大事项的实施方案及其他重要工作。也可根据需要由会长临时召集。会长办公会议有时可合并常务理事会召开。

4、秘书长办公会议:由秘书长召集,秘书处负责组织,学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参加。原则上每月一次。主要内容为:传达会长、副会长指示精神,对学会重要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就当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5、秘书处办公会议:由常务副秘书长召集,秘书处全体人员参加。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周一上午。主要内容:听取各运营部门的日常工作,部署近期工作。   

6、学术年会:由秘书处牵头组织,所有理事及部分会员参加。每年召开一次,时间拟定年底或年初。主要内容是听取学会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及次年工作计划;通报、讨论学会重大情况;表彰先进;专题学术研讨。年会可与学会理事会会议合并召开。    

二、会议要求    

1、各会议必须符合审批程序,会前有计划,会后有总结,努力提高会议效率。    

2、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工作报告、领导讲话、决议、决定、会议纪要、会议通知等由秘书处负责起草文件,对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由秘书处负责整理立卷归档。    

3、会议记录由常务副秘书长或指定的秘书处成员记录。会议记录必须用专用的会议记录本或电子文档。会议记录本由秘书处存档备查。    

4、与会人员必须办理签到手续,会议签到表由秘书处存档备查。


  北京市写作学会               

                                            2019年5月12日               

 


2020年8月14日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