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及项目管理规定

北京市写作学会薪酬与项目管理规定


一、为了增进学会会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会发展,使会员的努力方向与学会的目标相一致,以创造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会薪酬包括:专职员工工资、兼职员工报酬、项目提成、项目管理费、专家讲课劳务费、专项劳务费。

三、专职员工薪酬计算范围:基础工资+基本绩效工资+学会工作经历费+年终奖励费

1)基础工资标准,按专科毕业生3000/月;本科生毕业4000/月,硕士研究生毕业5000/

2)基本绩效工资1000/月,完成学会规定的工作,考勤满勤。

3)自来学会工作之日起,每增加一年服务即增加100元的工作经历/年。

4)年终奖励费按照学会当年的实际效益研究决定。

四、兼职员工薪酬计算标准:计时工资,按每小时25元计算;计天工资,按每天(8小时)200元计算。

五、项目提成标准,按项目总经额的10-30%提成。

凡是会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在遵守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为学会招揽项目和资金,可按项目到账总金额的10-30%的标准进行提成,特殊情况另外单独处理。

六、项目管理费,按项目总经额流水的5%收取。

凡会员均可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项目或活动,项目或活动中如有合法收入,应按项目或活动总金额流水的5%-25%收取管理费。

七、专家讲课费:按每次(一般以2小时计算)讲座,教授2000元,副教授1200元,无职称者800元。


     北京市写作学会         

                                               2019年5月12日         

 


2020年8月14日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