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方案及部门职责

北京市写作学会机构设置方案及部门职责


北京市写作学会为适应新时代学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依据业务范围的划分和会员组成的特点,根据学会《章程》和业务范围,特制定本机构设置方案及部门职责。

一、学会领导

(一)会长

  本会的法定代表人为会长,会长经由会员代表大会选出,会长任期不超过两届。

(二)秘书长

   本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实施秘书长负责制,秘书长可以由常务副会长兼任。

(三)监事长

   全面召集并主持本会的监事会,检查监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

(四)常务副会长

   协助会长全面主持本会的日常工作,完成会长交办的所有任务,领导本会依照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工作。

(四)副会长

  协助会长及秘书长分管某一部分的工作,参与策划、制定学会的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等。

二、组织机构

(一)会长办公会

由理事会选举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组成,会长办公会为学会的执行机关。会长办公会应根据本会章程和理事会所制定的有关规章,制订学会对于其权限范围以内的任何问题或事项所应遵循的具体规定。

会长办公会会议应视学会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每年一般不应少于两次。

(二)理事会

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依照学会《章程》之规定行事。

(三)监事会

本会的常设监督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全面监督本会有无违法违规现象。

(四)秘书处(办公室)

  秘书处(办公室)设正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在秘书长的直接领导,开展学会日常管理工作。

三、运营机构

(一)外联部(公关部)

负责学会与外部机构和组织进行沟通的部门,包括筹集资金,即拉赞助,发展优质会员,整合多方资源。

(二)编辑部(创作部)

学会的业务范围之一是“编辑专刊”,本部门即负责学会网站、报刊、书籍、微信公众号等方面的编辑工作,负责会员及相关人员的写作实践(创作)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学术部(研究部)

学会的业务范围之一是“写作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作品鉴评”,本部门即负责学会写作教学、写作研究以及相关的学术研究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培训部(活动部)

学会的业务范围之一是“专业培训、咨询服务”,本部门即写作及相关专业的培训服务工作。

(五)综合协调部

 该部门协调统筹服务好京东、京南、京西、延庆、密云等事业部及相关工作。

运营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统一归口学会秘书处管理。


                                      北京市写作学会         

                                        2019512          


2020年8月14日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