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安全责任制度
北京市写作学会安全责任制度
第一条 北京市写作学会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学会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所承担的安全管理职责负全责。
第二条 本学会的办公室负责办公场所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要定期开展以防火、防盗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
第三条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规定购置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消防器材设施的完好有效;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条 强化用电安全,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电器的安装、使用及线路设置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第五条 应保证做到无重大刑事案件、无严重违法犯罪人员,无火灾、无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第六条 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本单位以外活动的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确保学会会员和服务对象的安全。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对本学会工作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学好、用好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增强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学会内部任何机构、个人都有维护学会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安全事故的义务和责任。
北京市写作学会
2019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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